日常生活

超生人口告別“黑戶”是社會的進步

更新時間:2018-03-19 12:35:26 來源:qugla.com 編輯: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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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我國將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,近日,公安部首次明確計劃外生育者可以落戶,普查信息將不作為處罰依據。(6月11日《新華網》)

計劃生育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。說白了,就是一對夫妻該生幾個孩子,國家早就以政策計劃的形式給定了編制,“超編”即視為違法,夫妻將付出違法代價。依據過往來看,代價分為兩部分,一部分由夫妻承擔,即社會撫養(yǎng)費;另一部分由“超編的孩子”承擔,即不開具出生證明,不能落戶,換而言之,就是如果你的出生不在計劃內,國家不會承認你,你剛出生就歸為“黑人口”。
從超生成本的表現形式看,前者是顯性的,后者則是隱性的。依據實際情況,隱性的代價遠比顯性的代價沉重。社會撫養(yǎng)費畢竟有一個限度,而當一個人的出生不被肯定時,他的相應權益的喪失,更是難以估量的。站在超生父母的角度看也是如此,相比罰款而言,生了一個不被社會認可的孩子,更讓人揪心。
得由衷夸贊一下“計劃外生育者可以落戶”:首先,一個新生兒出生了,不管他屬不屬于計劃內的,他都不可阻抗地出生了,他自然人的屬性,不會因為不給開出生證明、不給落戶而泯滅。再說,父母超生,不給孩子上戶口,在邏輯上就存在問題。從這個角度看,給計劃外的孩子落戶是對常識的重塑。
其次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》規(guī)定,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,本人出生在中國,具有中國國籍。也就是說,一般情況下,不管這個孩子是否“超編”,他都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基于此,依照《憲法》第三十三條,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;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很明顯,不給孩子落戶,不認同孩子的出生,造成人生而不平等,這本身就是對憲法的否定。因為我們都不能否定這樣一個事實,一旦孩子沒有戶口,他的受教育權、勞動權等諸多基本人權都將大打折扣。從這個角度看,“計劃外生育者可以落戶”,亦是一次法治回歸的體現。
最后,“計劃外生育者可以落戶”閃爍著人性關懷的光芒?!懊總€人的自由發(fā)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(fā)展的條件”。中國共產黨把“以人為本”提到了科學發(fā)展的核心地位,強調人的核心地位和社會本位,正是對那一命題的歷史回應。很明顯,“以人為本,為人服務”中的“人”,不是“計劃中的人”,而是全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一個孩子,只要他降生,社會理應賦予相應的所有權利與尊嚴。“計劃外生育者可以落戶”的規(guī)定,摒棄了對超生的隱形懲罰,摒棄無形中的為人設限,正是將權利和尊嚴歸還于剛出生的孩子,詮釋了人生而平等的應有之義。
一言概之,此項規(guī)定讓“黑戶”從此堂堂正正、明明白白地做中國公民,讓人再一次感受以人為本的溫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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