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生活

團伙流竄盜竊法網(wǎng)無情重判

更新時間:2018-03-19 12:23:24 來源:qugla.com 編輯: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
張家界旅游網(wǎng) 公眾微信號

  近日,經(jīng)慈利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該縣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對張某等7人分別判處10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3至6萬元。
  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,被告人張某等7人經(jīng)常糾集在一起,采取撬門、撬窗等作案手段,先后竄至慈利、石門、桃源、寧鄉(xiāng)及沅陵等地瘋狂作案,盜竊物品包括電腦、手機、攝像機、電視機、摩托車、微波爐、銅絲鋁線、名酒香煙、現(xiàn)金等。其中,張某伙同他人盜竊作案45次,價值391915元;余某參與作案44次,價值358876元;唐某參與作案37次,價值343840元;鄭某參與作案31次,價值259061元;王某參與作案28次,價值233208元;高某參與作案9起,價值95230元;劉某參與作案9次,價值70235元。
  2010年5月8日,被告人張某等5人駕駛一輛吉利牌小轎車準備實施盜竊,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。經(jīng)查發(fā)現(xiàn),張某等人先后使用兩輛桑塔納轎車作案40余次無一失手,最后一次行竊時為圖吉利,專門駕駛吉利牌轎車去作案卻被抓個正著,真是“多行不義必自斃,費盡心機也枉然”。

張家界旅游網(wǎng)

  免責聲明:除來源有署名為特定的作者稿件外,本文為張家界旅游網(wǎng)編輯或轉載稿件,內容與相關報社等媒體無關。其原創(chuàng)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(jīng)本站證實,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、文字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,請讀者僅作參考,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。
分享到:

復制本文地址 收藏 打印文章
分享到: